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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4-03-27 00:00 体育学院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为保证 生源质量,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的原则,根据《湖南 理工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 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加强考生创新潜质考核,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硕士研究生人 才选拔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规范录取行为,确保硕 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复试工作。

二、复试组织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专家小组

长:李佳川

副组长:魏瑶

员:张国清 张一龙  唐金根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2.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喻俊

组员: 张伟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 报、投诉事宜。

3. 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学科或专业负责人


组员:由不少于 4 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组 成,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

职责: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我院预计体育专业硕士(0452)招生计划 20 人,执行教 育部公布的《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的成绩要求(A 类考生),同时符合《湖南理工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我院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专业 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原则上不接收破格申请。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通过调剂来 完成计划数。

四、调剂

我院预计体育硕士(0452)体育教学和动训练领域有调剂名额。 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实际调剂专 业及名额以研究生工作部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 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复试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见表 1





1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学位

点类

调剂学科 专业代码 及名称

调剂学科专业的研究 方向或领域(按方向 或领域招生的专业选

填)

调剂考生第一志

愿专业代码及名

调剂考生的研究方向 或领域(按方向或领 域招生的专业选填)




专业 硕士





0452 体育




01 体育教学

02 运动训练


0403 体育学

040303)


0452 体育

体育教学(045201)

运动训练(045202)

4.接收调剂考生以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填报的调 剂志愿为依据。

二)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1.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 考生,在符合学科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 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 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完全可比性, 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科 目、初试成绩或考生的学术表现等学术要求择 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具体遴选规则如下:

初试科目题不完全相同,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初试总成绩 不具备可比性。调剂考生复试资格以考察考生学术动技能平为 主,根据报名调剂考生学术和技能评定总分的排名高低确定复试资格, 项排名相同则按照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资格。

具体要求:考察项目包括动等级水平、专业竞赛成绩、学术 成果、专利授和科研项目等,并依据考生各项的等级水平进行分, 分标准见表 2 调剂考生需提供加分项的支撑材料原件( 扫描 电子),若不能提供实材料则不能加分,并且,复试前考生应提 供原件进行实性审核,若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情况,接取消


考生的复试资格,并由排名后考生依次替补获得复试资格。 2:调剂考生的学术和技能表现项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项目


量化标准


项目明细


分值


1


运动水平

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


健将级/一级/二级


16/10/4

2

竞赛成绩

政府举办专业竞赛奖励

国家前三单项(团体) 省级前三单项(团体)

16/12/8(8/6/4) 10/6/4(5/3/2)

3

学术成果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南核/北核/省级 (排名第一)


16/10/4


4

专利授权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

排名第一


10/4

5

科研项目

国家/省级/校级

主持


10/6/4

注:同一评分项目若有多项以可以累加,学术和技能表现是最终累加得分。


三)调剂的基本程序

1.我校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 ”发布调剂信息,并及时开通调剂系统,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 12 时。

2.符合我院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 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 超过 36 小时。

3. 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在官网上公示; 研究生工作部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 复试通 并进行确认。

4.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研究生工作部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 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 剂系统里给考生发送“待录取 ”通知。被“待录取 的考生须在 24 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5.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待录取名单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 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经综合研判,我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开展。

二)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于 2024 4 2  日开始一志愿考生 复试,复试工作于 4 28  日前完成。

1 、复试工作安排

4 1  日:复试考生名单、笔试科 目(含加试科 目)确认,缴纳 复试费 120 元。

4 2  :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

(1) 专业课测试:


考试时间

考试科

考试地点

参考对象


4 2 14:00-16:00

专项技能

动场

第一志愿考生

新体育 20208 办公

第一志愿考生


4 2 16:30-18:00

综合面试 (含英语听

口语测 试)



动场



第一志愿考生



复试环节流程:专业课测试(60 分钟)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 分钟) 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能力测试20 分钟)。

注:第二批次复试工作日程安排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另行公布。


2 、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另行公布。

三)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 下列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779016709@qq.com(现场复试考生需提交 原件备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册、《教育部学籍在 线验证报告》。

3.往届毕业需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 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

4.未毕业自考生,在提交 1 2 项资料后,还需提供考籍卡(证) 照片。

5.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提交 1 2 3 项资料后,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湖南理工学院研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登记表》。

7.  体育学院规定的学术和动技能项目量化加分证明材料(参见 2 )。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具体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等三部分。具体为:

专业课考试。严格按照《湖南理工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


业目录》公布的体育硕士复试科 内容组织考试,考生根据出场顺序 依次参加测试,测试时间每人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专业课测试内 容包括:运动技术测试和微课两部分。其中,运动技术测试成绩占 50% 微课成绩占 50%。运动技术测试方案见附件 1,微课教学考核方案见附件 2 考生根据抽分组与出场次序依次参加两部分测试

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理,及时启用备用卷( 多套)。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 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 用,一般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以 下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 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2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 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 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 实践( 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 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 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100 分,时 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以 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由学 请外语专业任课教师进行考查,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加试。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须加试两门 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湖南理工学院 2024 年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加试科目考试在复试期间进行,满分 100 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 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流程安排

1. 学院在复试前,安排专人通过组建 QQ 或微信等复试工作群,并 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加群。通过工作群做好以下工作:发布复试工 作通知和相关复试安排;进行复试和调剂政策解读;公布学院工 作电子邮箱,要求复试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体检要求;其他 须告知的事项。

学院于复试前一天完成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 参加复试。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严禁考生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 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泄密违规行为处理。

2.通知考生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复试费标准为湖南省物价局核准 120 /生)。

4. 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前,应准备好复试工作的各项材料,并 做好现场录音录像安排。复试完后,及时将考生资格材料、《硕士研 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课程评分记录表及音像资料送交研究生 工作部审核并统一保管;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由学院保存 3 年备查。

5.考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 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确保公平公正。

6.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后,统一公


布拟录取名单,在此之前,严禁学院以任何理由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 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根据学 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 表现和体检情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 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一)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 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 。复试总成绩= 专业课考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25%



二)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或综合面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分) 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 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 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5.综合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 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综合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 标由调剂考生按综合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若综合总成绩 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6.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 愿)发送待录取通知。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 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学院复试 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通过后及时在官网上公布。拟录取结果信息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公布, 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 学籍注册。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 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培养单位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监 督电话:纪检监察处 0730-8640142 ,研招办 0730-8809770

(五)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学籍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在确认拟录取 1 个星期内将个人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 甲医院以上)邮寄至 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


知》(教学厅〔20102 )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 知》(教学〔20033 )等文件要求执行。

九、其他事项

1.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 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学校)。

4.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是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 考生需按《调档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否则 将不予注册研究生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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