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为保证 生源质量,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的原则,根据《湖南 理工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 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加强考生创新潜质考核,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硕士研究生人 才选拔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规范录取行为,确保硕 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复试工作。
二、复试组织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专家小组
组 长:李佳川
副组长:魏瑶
成 员:张国清 张一龙 唐金根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2.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喻俊
组员:王向阳 张伟民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 报、投诉事宜。
3. 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学科或专业负责人
组员:由不少于 4 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组 成,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
职责: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 一)我院预计体育专业硕士(0452)招生计划约 20 人,执行教 育部公布的《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的成绩要求(A 类考生),同时符合《湖南理工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 二)我院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专业 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 三)原则上不接收破格申请。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通过调剂来 完成计划数。
四、调剂
我院预计体育硕士(0452)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领域有调剂名额。 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实际调剂专 业及名额以研究生工作部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 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复试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见表 1。
表 1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学位 点类 型 |
调剂学科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调剂学科专业的研究 方向或领域(按方向 或领域招生的专业选 填) |
调剂考生第一志 愿专业代码及名 称 |
调剂考生的研究方向 或领域(按方向或领 域招生的专业选填) |
专业 硕士 |
0452 体育 |
01 体育教学 02 运动训练 |
0403 体育学 |
体 育 教 育 训 练 学 (040303) |
0452 体育 |
体育教学(045201) |
运动训练(045202) |
4.接收调剂考生以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填报的调 剂志愿为依据。
( 二)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1.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 考生,在符合学科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 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 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完全可比性, 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科 目、初试成绩或考生的学术表现等学术要求择 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具体遴选规则如下:
因初试科目命题不完全相同,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初试总成绩 不具备可比性。调剂考生复试资格以考察考生学术和运动技能水平为 主,根据报名调剂考生学术和技能评定总分的排名高低确定复试资格, 若该项排名相同则按照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资格。
具体要求:①考察项目包括运动等级水平、专业竞赛成绩、学术 成果、专利授权和科研项目等,并依据考生各项的等级水平进行赋分, 赋分标准见表 2 。②调剂考生需提供加分项的支撑材料原件( 或扫描 电子版),若不能提供真实材料则不能加分,并且,复试前考生应提 供原件进行真实性审核,若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情况,直接取消该
考生的复试资格,并由排名靠后考生依次替补获得复试资格。 表 2:调剂考生的学术和技能表现项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目 |
量化标准 |
项目明细 |
分值 |
1 |
运动水平 |
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 |
健将级/一级/二级 |
16/10/4 |
2 |
竞赛成绩 |
政府举办专业竞赛奖励 |
国家前三单项(团体) 省级前三单项(团体) |
16/12/8(8/6/4) 10/6/4(5/3/2) |
3 |
学术成果 |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南核/北核/省级 (排名第一) |
16/10/4 |
4 |
专利授权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 利 |
排名第一 |
10/4 |
5 |
科研项目 |
国家/省级/校级 |
主持 |
10/6/4 |
注:同一评分项目若有多项以可以累加,学术和技能表现是最终累加得分。
( 三)调剂的基本程序
1.我校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 统”发布调剂信息,并及时开通调剂系统,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 12 小 时。
2.符合我院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 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 超过 36 小时。
3. 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在官网上公示; 研究生工作部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 复试通 知” 并进行确认。
4.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研究生工作部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 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 剂系统里给考生发送“待录取 ”通知。被“待录取 ”的考生须在 24 小 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5.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待录取名单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 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安排
( 一)复试方式
经综合研判,我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开展。
( 二)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开始一志愿考生 复试,复试工作于 4 月 28 日前完成。
1 、复试工作安排
4 月 1 日:复试考生名单、笔试科 目(含加试科 目)确认,缴纳 复试费 120 元。
4 月 2 日: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
(1) 专业课测试:
考试时间 |
考试科 目 |
考试地点 |
参考对象 |
4 月 2 日 14:00-16:00 |
专项技能 |
各运动场馆 |
第一志愿考生 |
微 课 |
新体育馆 20208 办公室 |
第一志愿考生 |
4 月 2 日 16:30-18:00 |
综合面试 (含英语听 力 口语测 试) |
各运动场馆 |
第一志愿考生 |
复试环节流程:专业课测试(60 分钟)→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 分钟)→ 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能力测试(20 分钟)。
注:第二批次复试工作日程安排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另行公布。
2 、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另行公布。
( 三)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 下列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779016709@qq.com(现场复试考生需提交 原件备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册、《教育部学籍在 线验证报告》。
3.往届毕业需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 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
4.未毕业自考生,在提交 1 、2 项资料后,还需提供考籍卡(证) 照片。
5.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提交 1 、2 或 3 项资料后,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湖南理工学院研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登记表》。
7. 体育学院规定的学术和运动技能项目量化加分证明材料(参见 表 2 )。
(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具体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等三部分。具体为:
专业课考试。严格按照《湖南理工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
业目录》公布的体育硕士复试科 目 内容组织考试,考生根据出场顺序 依次参加测试,测试时间每人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专业课测试内 容包括:运动技术测试和微课两部分。其中,运动技术测试成绩占 50% , 微课成绩占 50%。运动技术测试方案见附件 1,微课教学考核方案见附件 2。 考生根据抽签分组与出场次序依次参加两部分测试。
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理,及时启用备用卷( 多套)。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 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 用,一般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以 下内容:
(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 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2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 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 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 实践( 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 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 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 100 分,时 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以 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由学 院聘请外语专业任课教师进行考查,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加试。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须加试两门 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湖南理工学院 2024 年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加试科目考试在复试期间进行,满分 100 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 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不予录取。
( 五)复试流程安排
1. 学院在复试前,安排专人通过组建 QQ 或微信等复试工作群,并 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加群。通过工作群做好以下工作:①发布复试工 作通知和相关复试安排;②进行复试和调剂政策解读;③公布学院工 作电子邮箱,要求复试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④体检要求;⑤其他 须告知的事项。
学院于复试前一天完成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 参加复试。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严禁考生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 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泄密违规行为处理。
2.通知考生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复试费标准为湖南省物价局核准 的 120 元/生)。
4. 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前,应准备好复试工作的各项材料,并 做好现场录音录像安排。复试完后,及时将考生资格材料、《硕士研 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课程评分记录表及音像资料送交研究生 工作部审核并统一保管;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由学院保存 3 年备查。
5.考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 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确保公平公正。
6.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后,统一公
布拟录取名单,在此之前,严禁学院以任何理由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 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根据学 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 表现和体检情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 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 一)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 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 。复试总成绩= 专业课考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25%。
( 二)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或综合面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分) 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 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 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5.综合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 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综合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 标由调剂考生按综合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若综合总成绩 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6.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 愿)发送“待录取”通知。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 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学院复试 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通过后及时在官网上公布。拟录取结果信息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公布, 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 学籍注册。
(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 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培养单位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监 督电话:纪检监察处 0730-8640142 ,研招办 0730-8809770。
(五)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学籍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在确认拟录取 后 1 个星期内将个人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 二 甲医院以上)邮寄至 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
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 知》(教学〔2003〕3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九、其他事项
1.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 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学校)。
4.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是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 考生需按《调档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否则 将不予注册研究生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体育学院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