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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01-05 14:57  

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中国语言文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工程硕士(机械工程);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英语);艺术硕士(音乐、艺术设计)。

本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为全日制专业。

具体情况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参加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除教育管理外的其他领域(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英语)、艺术硕士(音乐、艺术设计)和工程硕士(机械工程)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五、关于退役大学士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5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否则不能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日期: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发布的公告。选择湖南理工学院作为考点的考生于2016年11月9日-11月12日到湖南理工学院考试中心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缴费、照相(湖南省内考点现场不进行缴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所有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出具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确认(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

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12月26日。

3.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学位)、信息与通信工程(学术学位)、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艺术(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学位)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 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的相关证明。

九、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十一、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学费标准

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十三、其他

(一)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的为准。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询,也可浏览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http://xk.hnist.cn/),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三)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各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将在研究生工作处网页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  璐 (办公室:0730-8809770、手机: 13607309588)

       马  成 (办公室:0730-8809779、手机:13762091919)

    传真:0730-8809779

    电子邮箱:xkb.hn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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