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2年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在3月3日-5日来我校进行招聘活动,地点在综合楼329(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临湘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市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管理,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91人,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2年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3月3日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6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
5.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2022年3月3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凡在2022年9月1日前能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2年9月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可现场咨询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2022年9月1日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本市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要求和公告发布
本公告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临湘市政府网公开发布。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共设5个报名点:(1)临湘市教体局阳光服务中心;(2)湖南师范大学;(3)湖南理工学院;(4)湖南农业大学;(5)衡阳师范学院。
3.报名材料。
(1)填写《2022年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2)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张;
(3)提交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7)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8)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专业方向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3)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4)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面试后进入体检、选岗环节时放弃的,又未在进入体检、选岗环节前提交弃考说明的;以及在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均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5.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
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公告。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公告。
3.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形式、内容和分值。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体育教师类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按《2021年湖南省体育高考评分标准》中对应专业设置。
其他教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试教形式,以与岗位相应的学段、学科教材章节作为测试内容。测试共35分钟,备课20分钟,试教15分钟。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4.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考生。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评分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生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90%。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同分处理办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按学历层次高低进行排名;学历相同的,进行加试。
6.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湘市教体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五)选岗
拟聘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同一岗位高分考生优先选择;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选岗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
选岗完成后,拟聘对象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
(八)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临湘工作,根据《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9号])文件精神: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同时三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务必保持应聘期间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的公告、通知,否则错过了时间节点和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6.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0-3753622(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0730-3720611(临湘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 0730-3721512(临湘市纪监委)
7.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公告。
本公告由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