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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3-04-01 19:45 tyxy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考通〔20239)、《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教体艺厅函〔20237)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湖南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创新潜质考核,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硕士研究生人才选拔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稳妥做好后疫情时代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二、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李佳川

副组长:喻俊  魏瑶

组员: 张国清  张一龙  王向阳  

2.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组长:李佳川

组员: 喻俊 王向阳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成员由五名相关学科专业副教授(或博士)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并配备1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4.服务保障小组,负责保证复试期间,我院复试所需要运动器材、场地等条件准备。组织考生各技能测试和面试等环节的待考、抽签、录像、后勤等工作。

组长:雷霞

组员:黄志 罗正 何佳珊 彭盼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执行教育部公布的《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考生需达到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理工学院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原则上不接收破格复试申请,招生计划通过调剂录取来完成。

3.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分专业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四、调剂

1.调剂基本要求

①接受调剂专业:体育教学(045201)和运动训练(045202。调剂计划:体育教学1人,运动训练5人。

②考生报考条件符合我院专业的报考要求。

③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体育类学术硕士或专业硕士的国家A类区最低分数线

考生必须是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教育部认定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员,且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水平的考生可不受专业限制。

注意:调剂考生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在初试总成绩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若考生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且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前三名,或者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且本科阶段综合表现优秀,优先入围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2.调剂的基本程序:

1)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并开通调剂系统,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符合我院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在24小时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4)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考生需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待录取名单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安排

学院对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执行相同复试标准,在同一时间进行复试。

1.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安排:2023411-12日。因调剂工作的复杂性,调剂志愿考生若不参加复试,请复试前3天(48日)提电话告知我院招生工作人员。

复试地点:南院新体育馆会议室20205

2.复试方式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后疫情时期,经综合研判,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

3.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如下(考生需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未毕业自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5)考生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复试费标准为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120/生)

6)运动员等级证及专业竞赛获奖等材料。要求上交原件扫描PDF版,上交时间最迟为为复试前3天,发送体育学院指定邮箱779016709@qq.com,逾期上交视为放弃。学院根据个人上交材料,依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进行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复试的综合面试项目评分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见附件1

4.复试内容

1)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2023年的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包括:运动技术和微课教学部分。其中,运动技术成绩占50%,微课教学成绩占50%。运动技术测试方案见附件2,微课教学考核方案见附件3

2)综合面试(100分)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内容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英语测试(100分)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可包括自我介绍、简单对话、文献阅读等形式

5. 复试要求

1采取线下复试,运动项目技术测评时间:41113:00-18:00 地点:各运动场馆(按专项分组进行)

2)英语、微课和综合面试时间:4128:00-18:00

地点:南院新体育馆贵宾20215

六、录取

1.综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我院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专业课成绩(技能测试+微课教学)×2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5%

2.录取规则

1专业课、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5)综合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综合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综合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综合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6)如42024时前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空出的计划通过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延递补录取完成。

7)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1.复试安排

时间 复试安排事项 备注
410日前 资格审查、收集证书PDF文件
41113:00-18:00 运动项目技术测试 运动服装自备
4128:30-18:00 微课、综合面试(外语) 微课、综合面试采用分组轮换方式

注意:运动技术测试内容选择,范围应是招生单位规定项目类型,具体项目和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

2.复试名单

一志愿复试名单见学院官网,调剂志愿复试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院进行公布。

考生号

姓名

报考专业代码

报考专业名称

初试成绩

总成绩

备注

105433440100406

陈泽

045201

体育教学

69

69

221

359

一志愿

105433430900348

孔梅雯

045201

体育教学

65

57

206

328

一志愿

105433432600398

韩祖星

045201

体育教学

61

63

203

327

一志愿

105433430900346

谭玉萍

045201

体育教学

55

58

212

325

一志愿

105433430900327

邓江豪

045201

体育教学

68

47

209

324

一志愿

105433432000369

张文盛

045201

体育教学

66

62

195

323

一志愿

105433350600401

林源德

045201

体育教学

65

51

204

320

一志愿

105433430900330

邓子沂

045201

体育教学

66

54

198

318

一志愿

105433430900338

薛广军

045201

体育教学

63

54

201

318

一志愿

105433430900343

汪陈源

045201

体育教学

55

69

189

313

一志愿

105433425100405

韩想

045201

体育教学

54

51

205

310

一志愿

105433515700409

王月

045201

体育教学

55

58

196

309

一志愿

105433430900332

杨子健

045201

体育教学

53

50

205

308

一志愿

105433432000374

余佳杨

045201

体育教学

59

61

185

305

一志愿

注:调剂复试名单另行公布。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所有拟录取名单都要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学院监督电话:0730-8646321(教务办)。

学校监督电话:学校纪委(监察处)0730-8640142,研招办0730-8809770

九、体检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运动项目技术测试环境的安全性和封闭性要求高,考生量力而行,安全第一。因安全意识缺失,导致自己或他人受伤,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3.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4.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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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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