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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1-03-27 18:34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相关规定及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以及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体育2021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体育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严格落实教育部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规范复试办法,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强化复试选拔功能,确保招生录取生源质量;坚持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和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周次保

副组长:李佳川、魏瑶

组员刘帮华、马岳良、汤庆华、王向阳、喻俊

2.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组长:李佳川

组员:马岳良、喻俊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设复试小组组长1名,成员由七名相关学科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

4.技术保障小组,负责保证复试期间,我院复试所需要器材、场地等条件准备。组织考生各技能测试和面试等环节的待考、抽签、录像、后勤等工作。

组长:雷霞

组员:杨胜苏、苏游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执行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考生需达到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原则上不接收破格申请,招生计划通过调剂来完成。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我校该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为:单科(总分=100分)不低于17分,单科(总分=150)不低于80,单科(总分=300分)不低于180分。初试总分(总分500分)不低于225分。

4.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分专业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四、调剂

1.调剂专业和调剂计划数

体育硕士(12人)

2.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体育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 A 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结合体育硕士专业特点,满足以下条件者优先参加复试: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近三年获省级以上比赛个人或团体前三名;游泳、田径、足球(男)、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篮球(男)、排球专项。通过大学英语六级。

7)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8)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调剂的基本程序:

1)我校预计于3261200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并开通调剂系统,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在24小时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4)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考生需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待录取名单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安排

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同场进行复试复试要求一致评分办法相同。

1.复试时间

学院在202142-3日进行第一志愿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

2.复试方式

体育硕士可以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考生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并遵循当地政府部门疫情防控规定。(详见第十部分)

3.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照片。

(2) 缴纳复试费(120元)

3)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应届生为学生证)。

4)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5)未毕业自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证件照片。

7政审材料。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提交政审材料进行政治思想情况审查,未提交政审材料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8)专业竞赛获奖材料。要求上交原件扫描PDF板,上交时间最迟为复试前3天(330日下午1700前),发送体育学院指定邮箱(dedelei2006@163.com),逾期上交视为放弃。学院根据个人上交材料,依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进行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复试的综合面试项目评分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见附件1

4.复试内容

1运动技能测试(100分)

2021年的运动技能测试考核项目包括:运动专项测试和微课(教学技能)两部分。其中,运动专项测试项目成绩占50%,微课项目成绩占50%。运动专项测试项目实施细则见附件2,微课项目实施细则见附件3

2)综合面试100分)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内容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100分)

根据招生方案要求,只接受英语类复试考生(含调剂考生)的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英语听力及口语的复试方式,采用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内容可包括自我介绍、简单对话形式。外语专任教师作为主考,与考生进行对话交流,主考根据考生表现当场评定成绩。英语测试在综合面试结束后进行

5. 复试要求

1考生须遵守复试考生考场规则

4考生需诚信参考,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

六、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我校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技能测试×2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5%

加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

2.录取规则

1)运动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5)综合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综合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综合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综合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6)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综合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

7)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12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复试安排

时间

地点

工作内容

41日前

体育学院会议室

资格审查、缴费、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42日全天

体育学院会议室

综合面试+外语

42日全天

武术健美操馆

微课(教学技能)

43日全天

球类馆田径场

运动专项测试

注意

1分组进行面试和微课

由于参加综合面试和外语测试复试的考生,随机分A/B两组轮换进行综合面试和微课。其中,A组上午面试、下午微课B组上午微课、下午面试。考生分组名单提前30分钟通知。

2面试考场要求

考生进入待考室后不能任意进出,不能随身携带任何图书资料和电子设备,复试所需器材全部由复试单位提供。考生复试顺序由候考官依次通知,考生复试项目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3)运动技能测试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选择并告知运动技能测试项目,确定后不得更改,测试内容、方法和标准参见附件3

2.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批次复试名单

序号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备注

1

傅金豪

105431430900244

第一志愿考生

2

江海晏

105431430900235

第一志愿考生

3

金维杰

105431430900236

第一志愿考生

4

胡雅琴

105431430900243

第一志愿考生

5

田 索

105431430900227

第一志愿考生

6

彭航宇

105431432000260

第一志愿考生

7

许芷涵

105431432000271

第一志愿考生

8

徐明义

105431430900225

第一志愿(士兵计划)

9

范辉霞

105431432000270

第一志愿考生

10

周 蝶

105431450700287

第一志愿考生

11

张 洁

105431430900240

第一志愿考生

12

彭红艳

105431432000261

第一志愿考生

13

葛传才

105431430900249

第一志愿(士兵计划)

注:调剂考生名单将于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放后确认公布。

、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所有拟录取名单都要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学院监督电话:0730-8646321(教务办)

学校监督电话:学校纪委(监察处0730-8640142,研招办0730-8809770

、体检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十、复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到考试前的备考间内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并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均不得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前 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均需提交 7 天内(以报到时间为准)正规医院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考生在考前 7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并如实告知。

5、每次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并接受体温检测。在报到、考试等各环节,考生须按要求出示证件和材料。

6、考生面试,提前1到达指定报名场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健康核验,需提供本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绿码“行程卡”。正式面试期间考生须自备口罩,进出面试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根据考试现场要求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7、考生在入场时若两次测量体温≥37.3℃,经考场防疫工作人员检查,安排考生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考生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8、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尽量保持居住地和考场之间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务人员安排尽快离场。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校区或在面试考场周围聚集。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岳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1、运动项目技术测试环境的安全性和封闭性要求高,考生量力而行,安全第一。因安全意识缺失,导致自己或他人受伤,责任由考生自负。建议最好在封闭的专业运动场馆进行。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3、保密纪律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4、复试过程中学院对现场录音录像并保存上交,网络远程平台全程录音录像,学校将回放检查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

 

体育学院

2021年3月24日

附件【附件3 教学技能测试(微课)实施细则.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体育学院研究生复试技能测试方案.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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