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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建设】党总支的工作职责
2019-06-22 19:09  

党总支的工作职责

1、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并健全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制度,学习形式可采取小集中的办法或举办短期读书班,时间全年不少于十天。

2、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讨论研究总支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工作和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讨论研究其它重要工作和事项。

3、集体领导制度:党总支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互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于重大问题,均须由党总支部书记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委员们的意见,带头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不擅自决定重要问题。总支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按照各自的分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

4、党的组织生活及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总支要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检查所属各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情况。通过党课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学习、会议等,加强督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增强党的观念,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报告、请示工作制度:总支书记每学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总支委员每学期向总支书记汇报一次工作,重要事情应及时报告。总支委员会改选时,党总支书记应向总支党员大会作一次全面的工作报告。

6、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总支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总支委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要联系本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认真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会议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向党员、群众通报。总支委员必须参加其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7、联系群众制度:党总支委员会要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开展谈心活动,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了解和帮助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拓宽党同群众联系的渠道,密切党群、干部关系。

8、民主评议制度:党总支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组织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模范作用的评议;做好评选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还要结合每年总支委员会的年终民主生活会,对主要领导干部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接受党员的测评和评议,搞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高班子成员素质。

9、廉政建设制度:建立和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教育,认真检查党纪党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意识,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向总支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对以上各项制度的内容,每学年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要认真执行。


一、党总支书记的工作职责

1、主持学院党总支的全面工作和主管工会工作。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带领党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

2、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并按时组织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3、提出党支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总支部委员和所属各党支部的工作,检查总支部和所属各党支部和所属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定和上级决议、指示执行情况。

4、与院长共同负责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和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做好本单位干部选拔培养工作。

5、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设,关于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配合院长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竞赛、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项目,协调本单位党、政、群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

7、抓好党内廉政建设和本院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工作。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促进班子团结。

8、积极支持和指导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根据各自章程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二、党总支副书记的工作职责

党总支副书记主要是分管学生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书记不在或缺席时,受书记或上级组织委托代理书记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本单位党总支部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3、指导、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工作,并定期向党总支书记和学生工作部领导汇报。

4、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及党员教育工作。

5、领导学院团总支部、学生会开展工作。

6、组织学生开展争创优秀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

7、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并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做好学生就业工作。

8、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实施意见,并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和学院总支部汇报。

三、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党总支全体党员和党支部的组织情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和党支部划分、调整的意见,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工作,收集和整理党的先锋模范事迹,及时向党总支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的工作计划,督促各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办理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有关手续。

4、负责总支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

四、宣传委员的工作职责

1、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定期学习政治理论,检查学习情况,总结学习经验。

2、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教育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协助总支部书记抓好党课教育,负责分发和管理党刊及党员读物。

4、宣传和表扬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

5、保持与同级工、青、学和民主党派组织的联系,协助这些组织作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纪律检查委员的工作职责

1、了解党员在遵守党纪国法方面的情况,制定党风党纪教育方案,并组织学习。

2、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揭发、控告,情节严重的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受理党员的控告,申诉,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做好本单位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3、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给予教育和帮助,纠正他们的错误和缺点。

六、统战委员的工作职责

1、关心本单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团结他们共同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按时收缴本单位的党费,并上交上一级党组织。

二、党总支部的主要职责

l、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对策、决议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指导党支部的工作,发挥党支部作用。

3、抓好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分析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情况,有效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4、领导本单位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

5、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人才培养、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配合行政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以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等工作,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在调动、升学、晋升、评优评奖、职称评聘、毕业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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